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做好我校工程建设中所需材料设备的定质定价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规范核价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2日通过)、《安徽省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教发(2017)7号】、《安徽工业大学基建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试行)》【办(2014)65号】、《安徽工业大学基本建设项目工作小组工作规程》【基建(2016)1号】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乙购材料指用于工程实体但参照合同文件无法确定价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暂定价材料、清单漏项材料、变更新增材料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依据《安徽工业大学基本建设项目工作小组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规定,基建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成立核价小组,核价组组长由基建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工作小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第四条核价工作小组职责
1.参加乙购材料中所需核价的材料及设备的定质定价工作;
2.参加材料核价中资料收集、汇总、市场调研(若必要)、或单一来源谈判等工作(若必要),共同确定材料的价格;
3.对材料的质价一致性负责。
第三章 工作原则、程序
第五条核价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依据施工单位提出的材料核价申请,核价小组研究确定核价方式,并按确定的方式完成核价工作。对于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项目,还应成立专家组,事先咨询,专家参与考察和决策。
第七条原则上每种材料设备要对三家或三家以上的单位进行报价比选,比选以质量可靠性、技术先进性、报价合理性和售后服务保障性等为依据。核价方式可采用市场询价、组织供货商报价或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公开市场询价,特殊情况经小组研究后可进行单一来源谈判等。
1.市场询价:对于工程常规使用、市场价格较为透明、工程急需使用的材料设备,核价小组依据材料参数、规格进行市场询价,并经核价小组会议讨论后确定。
2.供货商报价:对于无定型产品、非常规使用或市场询价较为困难且工程急需使用的材料设备,可以采用供货商报价,经核价小组比选后确定价格。
3.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公开市场询价:对于较为复杂且总价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材料设备,可以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公开市场询价,询价结果需经核价小组会议确认。
4.单一来源谈判:对于特定材料设备或特殊情况下需核价的材料,可采用单一来源谈判。
第八条工程材料设备经核价小组确定后形成《安徽工业大学工程乙购材料核价表》或《安徽工业大学工程乙购材料核价汇总表》,并报送基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第四章 工作纪律
第九条核价小组须有至少3个不同单位(部门)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参与材料设备核价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向有关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影响材料设备核价工作,不得擅自透漏有关工作信息,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原有相关制度与本细则不符的,按本细则执行。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2017年11月起执行,由学校基建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徽工业大学建设工程乙购材料核价表
项目名称
|
|
材料品种
|
|
技术参数 |
|
数 量
|
|
|
核价原因 |
合同暂定价 □
|
核价方式 |
|
材料变更□ 其它() |
核价记录
|
供 应 商
|
报 价
|
技术参数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核定单价
|
含(税费□、运费□、装卸□、保管□)费用
|
小组会签
|
|
审批
|
|
说明:选择项□打钩确认。
安徽工业大学建设工程乙购材料核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
|
|
工作小组核定结果
|
材料名称
|
品牌、技术参数
|
核定单价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单价组成
|
含(税费□、运费□、装卸□、保管□)费用
|
小组会签
|
|
|
|
审 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