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建设工地学生认识实习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建设工地学生认识实习的安全,规范实习过程,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学校建设工地认识实习的学生、指导教师、施工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 相关学院组织学生进行建设工地认识实习需明确带队老师,并填写《安徽工业大学建设工地认识实习申请表》(见附件)报给学校基建管理办公室(下称基建办),基建办安排专人对接协调相关事宜。
第四条 指导教师对所指导学生的实习安全负责,应加强安全教育,督促、监督学生进入施工现场后遵守安全规定。
第五条 参加认识实习的学生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自觉服从管理,禁止追逐打闹,禁止脱离队伍独自行动,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
第六条 活动开始时,指导教师组织学生佩戴好安全帽到达指定位置并进行分组,原则上每组不超过30人。基建办介绍工程相关情况,施工单位安全员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其熟悉工地的安全环境、安全设施和操作规程等。
第七条 基建办提前与施工单位规划好学生进场后的行进路线,并为每组学生配备一名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引导老师,引导学生熟悉工地、认知实物,解答学生的提问。
第八条 现场认识实习以观察、咨询为主,学生拟进行无危险性的操作需得到引导老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学生在认识实习现场不得进行任何有可能发生危险的操作行为。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应急设备完善到位,引导老师应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基建办负责解释。
附件:
安徽工业大学建筑工地认识实习申请函
基建办:
为进一步巩固课堂教学成果,促进学生联系实际、开阔视野,加深对专业知识的理解,我学院拟组织部分学生到学校 项目工地进行认识实习,现按《安徽工业大学建设工地学生认识实习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交申请,请予以接待为感!
学院(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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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专业及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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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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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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